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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四轮提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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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12: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2月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海东市委组织部开展了提级巡视,4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落实《海东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试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广泛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并经海东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审议后,8月16日印发了《海东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试行)》。二是8月14日召集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信访局等17个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召开2024年干部监督工作联席第1次会议。三是根据《海东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试行)》规定,2024年9月印发《关于征求干部监督信息的函》,收集整理市管干部及有关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信息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融合贯通、高效联动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问题2.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未建立紧密有效的协同联动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印发<海东市巡察六大责任主体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东市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1+N”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班子成员参加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阶段性汇报会、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巡察工作推进到哪里,组织部门就配合到哪里”。二是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加强巡察组成员配置,今年从市县两级巡察人才库抽调了33名专业干部人才参与巡察工作。结合巡察对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等20个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及时向巡察组反映选人用人检查的情况和问题,并将问题纳入巡察整改范围,会同巡察办做好整改的督查和监督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8月12日市委第六轮巡察前,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信访举报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线索,及时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四是把巡视巡察整改结果纳入干部监督联席机制,注重收集领导干部在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日常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问题3.层层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31日印发的《2024年度县(区)、市直单位、省驻市相关单位和市、县(区)工业园考核目标》(东办发〔2024〕25号),已将中央和省委要求的生态环保责任纳入2024年度市直单位共性目标考核中。二是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市直单位生态保护责任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重点单位考核内容分为三大类5条考核指标,其他市直单位考核内容分两大类2条考核指标。市级领导、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开展日常督导工作,层层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问题4.各县(区)对乡镇、街道的考核指标过多过细,基层负担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要求各县(区)要按照省、市考核体系,规范下达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任务。二是2024年5月30日下发《工作提醒函》,对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精简乡镇(街道)考核指标、年度指标备案及考核工作基层减负等工作提醒,各县(区)结合基层减负工作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三是经各县(区)全面排查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2024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六县区均在上年度基础上整合精简了考核项目,均减少了不必要的实地考核。
问题5.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至10月分批次对民和县巴州镇下马家、循化县街子镇波拉亥等28个村进行了“回头看”,将整顿不彻底的化隆县昂思多镇阴坡村重新纳入2024年软弱涣散村排查整顿范围。二是2024年5月对2020年以来的345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情况进行梳理,以“红、黄、蓝、绿”定级分类,将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存在软弱涣散情形的标注为“红色”,累计两年存在软弱涣散情形的标注为“黄色”,正在整顿的标注为蓝色,整顿转化完成的标注为“绿色”,制作《海东市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动态监管图》,实行挂图作战。三是2024年5月制定印发《海东市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方案》,对标5类20条风险识别点,对农村党组织开展正负向测评,在全市筛选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74个、重点防控村89个,对照负面清单进一步理清存在问题,明确整顿方向。四是2024年6月建立《海东市重点防控村分类管理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台账》,确定1名县处级领导联村、1名乡镇领导包村、1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1名正式党员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重点村不安排第一书记)。按照“一村一策”要求,逐村制定了整改措施,有序推动整顿工作。五是2024年10月印发工作提醒,督促县区加快推动软弱涣散整顿提升工作。2024年11月印发验收工作提示,目前160个软弱涣散村和重点防控村已完成整顿工作。
问题6.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重点入库培养对象建档比例未达到储备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制定印发《海东市村级组织后备人才“雁阵”培育工程实施方案》,6月25日召开专题推进会,专题安排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2024年9月选派45名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参加全省村级组织后备人才省级示范培训班。2024年9月以来组织9名表现优秀的村干部拍摄专题片,为村级组织后备人才现身说法、分享经验。二是2024年7月,在市县党建融媒体平台发布《致毕业大学生的一封信》和倡议书,积极号召海东籍农村大学生回到家乡、到村“任职”。9月11日召开全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座谈会,对大学生到村“任职”、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专题进行安排。9月24日召开全市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9月以县为单位发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公告,目前478名大学生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是2023年12月建立了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库,并于2024年9月进行更新。目前入库人员11047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3072名、村“两委”成员后备人才5423名、乡村振兴带头人后备人才2552名),对其中的8495名重点对象(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村“两委”成员后备人才)建立管理培养档案,建档比例达到100%。
问题7.2022年乐都区、平安区“镇改办”后,街道管理服务体系未转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印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县(区)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落实相关职责任务。2024年3月至5月,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县委编办相继印发《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及管理体制工作方案》,街道职能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二是2024年10月与市委编办、市城管局、乐都区委组织部进行对接,协同推动乐都区城管局在碾伯街道配备人员力量。三是2024年10月督促乐都区、平安区委组织部优化街道考核内容,对街道、村、社区分类设置考核内容,重点围绕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街道(社区)减负增效等内容单独进行考核,在全面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城市党建工作成效考准考实。四是2024年8月督促平安区委组织部会同小峡街道党工委抓好村民、居民分类管理工作,对村民设置村级便民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和业务等服务。对居民打造便民服务队和矛盾调处队,及时保障小区居民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问题8.社区工作者力量弱,水平低,社区工作者思想观念、服务意识、管理方法跟不上工作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与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校地合作协议,明确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社工专业实习生安排等方面加强合作,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2024年5月、8月、10月邀请8名高职学院教师,分别在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专题辅导培训班、社区党组织书记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讲好普通话”攻坚培训班上专题授课。二是2023年11月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印发工作通知,选派8名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社工专业学生在社区进行为期7个月的实习,补充社区工作力量。三是2024年5月会同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设专题辅导班,对307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为期5天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专题辅导,其中67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市社工队伍持证上岗人员由73人增加至140人,占比从原来的16%提高到现在的31%。四是2024年8月举办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对43名本年未参加培训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
问题9.市属国有企业、公立医院、中学有3名以上党员的分公司、科室、教研组共有64个,均未建立党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十四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提示(一)》,督促市国资委党委、教育局党组、市卫健委党委等单位按程序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2024年10月梳理制定《海东市基层党组织建立情况摸排统计表》,对市属国有企业、公立医院、中学进行排查摸底。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64个分公司、科室、教研组已成立3个党支部、20个党小组(其中省委巡视反馈的国有企业分公司27家,设立8个党小组;学校领域30个教研组,设立12个党小组;公立医院7个科室,设立3个党支部)。二是2024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的提醒函》,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公立医院、中学党组织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推行使用《海东市党支部工作手册》。2024年6月至7月市委组织部以党纪学习教育督导检查为契机,通过实地检查、调阅资料、座谈了解对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日常督促指导3次。市教育党组根据2024年2月印发《海东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督导调研1次。市国资委督促检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2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督查3次。三是2024年6月市教育局党组组织全市中小学校166名党组织书记参加中央党校、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班,实现教育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全覆盖。2024年10月市卫健委直属机关党委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实现83名党支部书记和112名党务工作者培训全覆盖。2024年10月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工程”暨国有企业党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国有企业40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实现全覆盖。
问题10.截至2023年7月,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20人以上重点“两新”组织443家,成立党组织131个,组建率30%,与应建尽建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制定《开展全市社会工作基础摸底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围绕“两企三新”领域七项重点内容,开展走访了解、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查实全市“两企三新”基础数据,建立动态工作台账。二是制定印发《全市“两企三新”补短板强根基专项工作的方案》,从织密“两企三新”基层组织体系、建强“两企三新”战斗堡垒、培养“两企三新”工作力量3个方面,制定9条具体措施,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孵化一批”工作目标,推进“两企三新”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五好”“两企三新”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作用发挥好、社会评价好”的“五好”标准,在全市“两企三新”党组织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工作,在全市重点“两企三新”中有序推进群团组织建设,在新兴领域重点企业推进工会组织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重点“两企三新”组建群团组织549家,全市快递行业实现了工会组织全覆盖。
问题11.“两新”组织党员发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海东市“两新”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市“两企三新”补短板强根基专项工作方案》,从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中选优第二批637名党建指导员。二是探索建立接续培养机制,实现发展对象在市域内各级各类“两新”组织都能接受组织培养,并按程序入党。制定“两新”领域发展党员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党委加大在企业负责人(出资人)、经营管理层等重点人群中培养发展党员的力度,通过行业培养、属地党组织培养等方式,提高“两新”组织领导层的党员占比。
问题12.未形成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召开市委两新工委委员(扩大)会议暨“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推进会,通报上半年两新工委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推进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2024年4月组织召开市委两新工委委员(扩大)会议暨行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会,对行业党委抓“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制定《海东市委两新工委工作规则》,明确各委员单位和固定列席单位的共性、个性职责,将市委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等新兴领域主管部门纳入两新工委成员单位,强化工作力量,进一步巩固完善市委两新工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具体负责的横向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是指导成立市交通运输、快递行业(综合)党委,通过市级行业系统+县区两新工委合力推进的形式,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树立“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已成立市律师行业党委、交通运输行业(综合)党委、市快递行业(综合)党委。四是2024年11月组织各县(区)委社会工作、部分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两企三新”党组织负责人、“红色物业”党务干部以及部分市级行业(综合)党委党务干部共60人,举办全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暨“红色物业”党务干部培训班,按照市级示范、县区重点、乡镇(街道)属地兜底方式,实现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五是2024年9月、11月,由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带队,深入乐都区、互助县和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局以及青海润城物业有限公司等部分“两企三新”党组织,围绕党组织建设运行、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问题开展调研,指导督促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构建“两新工委牵头抓总、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兜底”的工作格局。
问题13.表彰激励机制未运行,2019年以来未按照政策规定每两年召开一次“海东英才”评选表彰大会。
整改情况:2017年印发的《海东市人才“黄金谷地”建设计划》中提出“每两年召开一次“海东英才”评选表彰大会”,为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2023年出台海东市《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五条措施》,对原“海东英才”评选表彰活动进行了优化完善,提出“建设更加完善的本土人才培育体系,每年培育一批产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特色劳务品牌技能人才”,“海东英才”评选表彰活动不再组织开展。二是2024年5月27日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海东市本土人才评选认定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东市本土人才评选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具体负责开展2024年度海东市本土优秀人才评选认定工作,评选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原则,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经2024年6月24日三届市委第87次常委会议审议同意,评选白琴等40名同志为海东市产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特色劳务品牌技能人才,并按照《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五条措施》等有关规定予以政策扶持。
问题14.2021年以来未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组织全市优秀人才疗休养。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海东市优秀人才库,目前入库人才9747名,其中入选省级“昆仑英才”荣誉称号人才205名,入选“海东市本土优秀人才”40名,各领域优秀骨干人才9502名。二是从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未参加过休养的优秀专家人才以及长期在艰苦地区、基层一线、抗震救灾前线工作的专家人才中,经单位推荐、市级人才部门审核等程序,2024年6月21日至28日组织29名优秀人才赴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工人疗养院开展了疗休养活动。
问题15.科技社团建设滞后,科技工作者集中的教育、农牧、林草、水利等领域均未建立相应的科技社团,各县区科技社团建设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向海东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牧领域学会建设指导,学会筹备组建期间积极与市民政局对接联系,海东市农业学会已于9月14日成立登记,并由市民政局发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是向市科协下发督促函,加快教育、林草、水利等科技社团建设进度。三是海东市农业学会将于近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学会运行相关事宜,指导学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青海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缴纳会费的形式保障学会正常运行。
问题16.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2024年8月23日第14次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部务会领导班子集体责任7项、组织部部长责任8项、部务会领导班子成员责任9项。2024年9月1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问题17.2019年以来部务会仅研究过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听取过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从严治党情况专题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21日第7次部务会会议听取部务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2023年和2024年第一季度抓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汇报。2024年7月12日第11次部务会会议听取部务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2024年上半年抓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024年11月8日第19次部务会会议听取部务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2024年前三季度抓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二是2024年5月9日第6次部务会会议审议部机关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要点中明确部务会会议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三是2024年7月31日向市委呈报市委组织部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问题18.部务会讨论研究会议议题,班子成员不发表具体意见,所有议题均为“同意”或“无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19日在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省委提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会上,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2024年5月9日部务会会议上对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每次部务会议议题确定后,及时分送参会同志,为充分发表意见做好了准备。省委提级巡视问题反馈后召开部务会13次,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建议35条。
问题19.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表面化、不深入,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19日在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省委提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会上,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2024年6月19日召开提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前,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了审阅。三是根据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组意见,逐条修改落实。四是民主生活会上,部主要负责同志对批评意见提出要求,现场提醒、当场纠正。五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
问题20.部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灯下黑”问题,党支部换届不及时,2019年换届后,2023年才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7日召开部机关党支部第二次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学习党支部换届政策规定、方法步骤等,不断规范党支部建设各项工作。二是2024年6月17日完成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三是做好部机关党支部换届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26年期满后按时换届。
问题21.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谨,个别支部委员只挂名不出力,基础工作不扎实、相关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部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及时调整党小组人员,2024年7月29日制定《关于从严从实抓好党小组学习的通知》,细化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12项55条。今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部机关党支部书记和部领导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5次。二是6月17日召开2024年度第6次支委会会议,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职责任务6项、组织委员职责任务4项、宣传委员职责任务4项、纪检委员职责任务5项,青年委员职责任务4项。支委根据部领导班子成员周重点工作计划,分工负责党支部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按照巡视反馈要求,对今年2次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10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专题党课和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相关档案资料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年底时将对全年档案资料进行集中梳理归档,确保党支部各类资料齐全,规范有序。
问题22.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问题整治不扎实,未制按规定制定检视问题清单。
整改情况:为认真践行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根据市委集中开展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部署,2024年8月2日制定印发《海东市委组织部机关集中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围绕6个方面整治重点,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推进问题整改。
问题23.部领导班子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以来,部务会没有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第19次部务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青海省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二是2024年7月12日第11次部务会议,2024年11月8日第19次部务会议听取了部务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2024年上半年、前三季度抓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截至目前部务会会议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2次
问题24.2020年至2022年民主生活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未检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印发通知,提醒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报告重要内容的要求,认真对照查摆问题。
问题25.意识形态工作与组织工作结合不紧密,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6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专门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纳入市委抓党的建设工作之中。部班子成员同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3年述责述廉之中。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4年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考核指标中,其中县(区)考核指标6条,市直各单位考核指标7条。三是认真开展涉组涉干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发表有关组织工作方面的各项原创帖,及时对热贴进行跟帖,编发组工网宣文章137篇,编发海东组工信息206篇。25篇组工信息在《人民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等中央媒体刊发报道。加强对“海东党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挂网审批程序,严把上网信息,特别是图片、视频信息采集的编辑、录入、发布的审核关。
问题26.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印发《海东市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六个一”要求的工作方案》,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安排,明确时间节点。2024年11月梳理汇总《2024基层党建“六个一”台账表》,调度各县区、各领域工作落实情况。二是2024年5月制定印发《海东市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方案》,对标5类20条风险识别点,筛选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74个、重点防控村89个。2024年6月建立《海东市重点防控村分类管理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台账》,确定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个县级机关单位结对帮扶、1名正式党员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重点村不安排第一书记)。按照“一村一策”要求,逐村制定了整改措施,有序推动整顿工作。2024年10月印发工作提醒,督促县区加快推动软弱涣散整顿提升工作。2024年11月印发验收工作提示,目前160个软弱涣散村和重点防控村已完成整顿工作。三是2024年6月18日制定印发《海东市村级组织后备人才“雁阵”培育工程实施方案》,6月25日召开党建项目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2024年9月对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库进行更新,目前入库人员11047人。2024年4月转发《全省大学生到村“任职”行动计划》《青海省村干部“讲好普通话”提升履职能力行动计划》。9月24日召开全市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党组织书记478人。10月举办全市村干部“讲好普通话”市级攻坚培训班,重点培训40名学员。四是2024年8月至9月举办《全市村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分5期对500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每期5天的集中培训。
问题27.2021年涉粮专项巡视反馈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粮食安全重要论述不认真、国有粮食企业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完成集中轮训重点培训计划,未实现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理论学习等60余次,认真落实了“第一议题”要求。二是2024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十四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提示(三)》,县(区)直属机关工委会同县(区)发改局党组指导县区粮油公司党支部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规范党组织建设工作。截至目前,乐都区粮油公司、平安百信粮油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民和粮食收储公司、循化粮食收储公司、化隆粮食购销公司、互助县粮食购销总公司、互助兴瑞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互助县军粮供应站8家国有粮食企业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三重一大”事项和“三会一课”等写入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党支部研究前置程序相关制度。三是2024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工程”认真做好2024年度党员培训工作的通知》,2024年10月在互助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工程”暨国有企业党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党支部书记及党员16名参加培训,实现全覆盖。四是2024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十四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提示(三)》和《关于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按照要求对辖区所属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各县(区)选派1名党建指导员,对粮食企业党支部进行专项指导,逐步规范行业党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均建立了党支部,并且正常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三会一课”。
问题28.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进督导不力,对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未进行约谈、督办。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已分别审核被省委巡视单位、被市委巡察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4份、12份,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2024年6月18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选派干部参加民和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规定执行等四条建议,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切实把“问题清单”落实为“整改清单”“成绩清单”。二是把巡视巡察整改结果纳入干部监督联席机制,注重收集领导干部在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日常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72-8612003,邮箱:hdswzzbbgs@163.com。

            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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