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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东市稳妥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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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18: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海东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宜业宜居新海东建设,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提高了城镇老旧小区安全系数,让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一、改造工作情况
海东市目前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为房改房或集资建房,建设标准普遍不高,房屋本体年久失修,配套设施设备老化缺损,小区公共区域规划无序,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未配备养老、托幼等便民服务场所及公共服务设施,部分住宅小区因物业公司没有意愿入驻,无法进一步满足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经统计,全市共有城镇老旧住宅小区456个、住宅楼942栋(幢),涉及住户31003户,建筑面积270.38万平方米。至2020年底,已实施改造的小区262个、住宅楼513幢,涉及住户16338户,面积约130.99万平方米。2021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住宅小区68个、住宅楼181幢,涉及住户5349户。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住宅小区55个,住宅楼126幢,涉及住户4071户,剩余部分计划8月底开工建设。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加强引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将小区居民意愿作为改造的前置条件,将小区居民的参与贯穿到小区改造全过程,做到了“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针对各老旧小区的不同情况、存在的不同问题及居民的不同改造需求,结合改造资金筹措到位等情况,因地制宜的推进改造工作,坚决杜绝了“一刀切”式的改造方式。
二是依法依规拆违、科学合理实施。由于大多数老旧住宅小区建成年代久远,户型结构相对较小,物业管理缺失,因此小区居民在原有建筑基础上乱搭乱建等现象普遍存在。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和改善小区环境面貌,从群众的痛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摸排,细致做好前期工作,在征求广大居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居民自拆和集中助拆相结合,对老旧小区内的违建物进行拆除,做到有理有据、柔和执法、和谐拆违。
三是凝聚社会力量,探索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鼓励各地逐步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积极动员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运营。在完成改造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小区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使以上各方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管理中,实现小区的自我运行、自我管理,逐步建立起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改造成本高,资金筹措困难。由于全市各老旧住宅小区普遍存在房屋使用年限长,水电管网、管线老化,小区内道路破损严重,监控及停车设施不足,便民生活服务设施缺乏等问题,改造项目多且成本高,加之老旧小区住户多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收入困难群体,群众自筹积极性不高,改造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及省级补助,鉴于资金筹集困难,县区财政能力薄弱,改造项目只能量力而行。二是项目整治不彻底,改造效果不理想。由于筹集的项目资金有限,改造内容多为房屋主体修缮及小区道路修整为主的改造,未涉及加装电梯、增设养老托管场所、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停车场、无障碍通道等生活服务设施,导致部分老旧住宅小区虽然进行了综合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彻底,改造效果不理想。三是加装电梯意愿不强,推进难度大。大部分老旧住宅小区低楼层住户对电梯需求度较低,加之由于加装电梯需占用部分公共空间,因此,低楼层住户对加装电梯参与度不高。同时,由于电梯维保费用较高,而大部分老旧住宅小区未归集房屋维修资金,后期维护保养无法保证,因此推进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紧紧抓住国家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契机,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加大各部门、各单位沟通协调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大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支持、参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氛围。三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财政补一点、居民筹一点的原则,积极动员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改造。四是在房屋本体及水电路气等基本类改造的基础上,通过凝聚民政、文化体育、邮政、水务、电力、燃气等部门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整合项目,丰富小区改造内容,提升改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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