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7 09:13| 发布者: 静如繁花| 查看: 439| 评论: 0
2021年1月23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史瑞明为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侃卓才让海东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军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赵明军海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