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海东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始终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宽进严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思路,立足自身职能定位,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04848户,其中内资企业22785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21.73%。外资企业7户,个体工商户75363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1.88%。农民专业合作社6693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38 %。第一季度,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523户,其中:内资企业967户、外资企业1户、个体工商户238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3户。 二、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是切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围绕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通过下放企业登记注册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登记业务;落实一照多址要求,实行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增设经营场所备案制度;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照”前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审批改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四种形式进行优化改革;除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企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将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审批改备案行政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原则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并严格落实双告知要求,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业务系统告知申请人,落实后置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要求的同时,推送给相关部门,确保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数据统计口径、监管主体底数一致。目前,“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清单中涉及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6项改革事项已全部完成。二是切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始终围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的改革发展要求,致力破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显隐性壁垒,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全面清理非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对民营企业全面放开负面清单以外的申请事项的准入限制。2020年以来,海东市场监管部门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件,真正做到了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切实强化宽进严管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扶助企业发展为工作原则,在企业设立环节实行双告知制度,破解企业不准营难题。在职能监管领域大力推行风险分级、体系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同时,通过开展无证照经营乱象整治,清理“僵尸企业”;强化网络消费纠纷维权,规范企业网络交易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经营秩序;开展价格执法监管,维护商品价格稳定;清理“霸王条款”,整治“虚假打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特种设备排查,防控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汽车销售市场乱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有力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宽进严管工作思路。整治期间共查处无证照经营266户,依法取缔11户,引导规范办照231户,将2057户未进行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32起,“霸王条款”案件9起。处置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08处。四是切实创新审批方式。在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方面,优化窗口设置,开辟服务专区,努力在企业开办方面减环节、减时限、提效率。将企业开办涉及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印章刻制等窗口统一集中在该专区内,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将申办企业开办时限压缩为3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为即来即办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新办企业初次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同时,大力精简申报材料,优化网办流程,申请人只需在服务平台上传所需材料,相关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多个部门可在线并行办理并即时反馈信息,营业执照、参保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审批实现“一网通办”。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企业登记注册系统双告知信息送达机制不健全。目前,涉及企业开办流程的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推送渠道畅通、数据准确。但对其他涉及后置审批事项以及适中事后监管职能部门的信息送达、反馈机制尚不健全,在市场准入与行业监管环节之间尚存在衔接短板和漏洞。二是行业监管存在真空地带。各行业主管部门由于编制体制等原因存在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以批代管”成为行业管理常态。市场监管部门主要监管任务集中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等四大安全监管领域,而在其他领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按市场主体总量的6%比例随机抽取检查,无力弥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空白,市场主体未取得经营许可即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经营者存在认识误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以来,“非禁即入”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但部分市场主体也产生了“取得营业执照即是合法经营”的错误认识。加之,部分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无力跟踪监管,对于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力度与市场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实现信息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互联网、身份识别、人像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服务平台,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网上反馈、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在线申请、网上支付、网上查询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全力推进房屋交易、税收征缴,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审批”工作模式,整合优化窗口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环节。建议国家层面加强宣传培训,助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措施、办法、进展及成效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告与改革方式相关的配套措施,扩大改革宣传面,提高公众知晓率,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建议省级层面优化服务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在更大程度为企业开办经营提供便利,省上各部门间将传统办事流程,改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同时,进一步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可以一并办理,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转变监管理念。针对部门之间责任边界划分不清导致监管失位、错位、缺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依照商事制度改革提出的行业监管、分工监管、协作监管的理念,建立证照分离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严格执行“宽进严管、权责明确”和“谁审批,谁监管”的行业管理原则,做好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变以许可审批替代监管的惯性思维,履行行业归口一管到底职责,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状。二是完善双告知工作机制。目前,全市部门间企业信息推送工作仍然停留在纸质告知书邮箱送达阶段。2021年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已将对接部门间系统数据交换端口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下一步,海东市将根据省上工作进度,及时推进全市部门间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信息推送、衔接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的基础上,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契机,大力宣传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政策信息,引导消费者养成消费前查验商家、企业经营资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习惯。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消费维权热线电话举报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举报案件线索,提升执法效率。
来源:海东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