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 13:05| 发布者: | 查看: 282| 评论: 0
2021年6月30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
马学谦海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明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 捷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诗渭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