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2021年7月14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中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海东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海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设立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通过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其他。 来源:海东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