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通道,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现就“四类”药品销售管控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 二、全市所有零售药店立即停止在互联网平台(包括美团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 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市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对妨碍疫情防控,拒不执行管控要求,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整改;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吊销相关证照。 四、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市民,请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治疗。 五、对销售“四类”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热线等方式举报。 “四类”药品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4日
来源:海东市人民政府 |